
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雄风路69号
单位 南京市板桥小学
1.护导教师由全体教师轮流担任,值勤时要佩戴袖章。
2.值日护导教师除上课时间外,都要在分管区域内巡回值勤,不能擅离岗位或敷衍塞责。
3.值日师生在值勤时要认真维护课间活动秩序和安全,指导学生开展有益的课间活动,对偶发事件要及时处理。
4.护导教师要认真负责地检查学生佩戴红领巾、衣着情况和“行为规范”的执行情况。
5.值日师生要注意保持分管区域内的环境卫生,经常督促学生做好清洁卫生工作,放学时,做好各班级的清洁卫生检查工作。
6.学生放学回家时,值日教师应负责学生整队离校,要加强护送。
7.值日教师要认真记载有关情况,及时向校领导反映,表彰好人好事,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。
8.护导教师放学后,要检查教室和办公室的门窗和灯是否关好,做好日志和袖章的交接;遇到重大事情及时处理并汇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