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雄风路69号
单位 南京市板桥小学
五、协同营造良好育人生态(二)改善社会育人环境。优化语言文字环境。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。强化对社会用语用字的监督检查和教育引导。基本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,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率达到95%,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程度全部达标。推进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。加强语言文字信息化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。推进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建设,加快规范和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盲文。加大中华
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 第三章 管理和监督 第四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、标准化 及其健康发展,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 发挥作用,促进各民族、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,根据宪法, 制定本法。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 范汉字。 第三条 国家推广普通话,推行规范汉字。 第
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,结合本省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。 本办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指普通话和规范汉字。 第三条 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,将推广普通话、推行规范汉字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。 每年九月第三周为本省推广普通
潘来强,生于1969年11月,1988年7月毕业于南京市师范学校普师专业,同年8月在板桥小学参加工作。1991.9—1994.8任大队辅导员;1994.9—1995.8教导主任;1995.8—2002.8分管教学副校长;2002.8—2006.7分管德育副校长;2006.7—至今任校长、书记。 潘来强校长是省科技教育学会会员、市教育学会会员、市品德专业委员会会员、区教育学会艺术教育分会副理事长。1996年省教育学院小学教育专业(大专)毕业,2000年省教育学院教育管理专
潘来强,生于1969年11月,1988年7月毕业于南京市师范学校普师专业,同年8月在板桥小学参加工作。1991.9—1994.8任大队辅导员;1994.9—1995.8教导主任;1995.8—2002.8分管教学副校长;2002.8—2006.7分管德育、常务副校长;2006.7—至今任校长、书记。 潘来强校长是省科技教育学会会员、市教育学会会员、市品德专业委员会会员、区教育学会艺术教育分会副理事长。1996年省教育学院小学教育专业(大专)毕业,2000年省教育学院教育